日期:2022-04-20 阅读(1595) 发布:康达检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固化涂料和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人工智能产业园23幢6001室
建设内容: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人工智能产业园23幢6001室,租赁厂房面积约317.64m2;购置相应设备进行实验室研发工作,项目建成后年研发3D打印材料250公斤、低VOC光固化涂料250公斤。
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本项目备案审批部门为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审批文号为苏园行审备[2021]579号。“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固化涂料和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苏州迈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获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项目编号:C20210397)。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
本次验收的内容: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简述为:低VOC光固化涂料工艺:备料、投料-混合搅拌-取样测试-包装储存;3D打印材料研发工艺:设计编程-备料、投料-3D打印-测试-包装储存。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研发3D打印材料250公斤、低VOC光固化涂料250公斤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人工智能产业园23幢6001室。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比20%。本项目劳动定员4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营2400小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由于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人工智能产业园23幢6001室,厂区位于6层,下边五层为其他公司,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下边5层共用一个污水管道,且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固化涂料和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只有生活污水的产生,企业实际也没有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故本次不对废水进行检测。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中搅拌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气筒高空排放,剩余未被收集的搅拌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中的浓度限值。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中的浓度限值。本项目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中浓度限值。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建设单位已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来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并使设备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建设单位已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以此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材料包装物、研发品、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擦拭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材料包装物外售给个人(胡俊玲)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苏州家成美保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研发品、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擦拭废物委托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相关固体废物处置协议见附件。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危废暂存区5m2,设置相关标识牌、台账、地面刷有环氧地坪,危险废物转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监控系统、托盘、排风机等。一般固废仓库面积3m2,设置防风、防雨、标识牌等措施。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人工智能产业园23幢6001室
联系人:谭卫兴
电话:18112795832
邮箱:/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四、验收结论
1.该项目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及各项环保要求基本落实到位,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
2.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符合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3.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中的浓度限值。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中的浓度限值。
本项目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中浓度限值。
4.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6.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材料包装物、研发品、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擦拭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材料包装物外售给个人(胡俊玲)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苏州家成美保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研发品、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擦拭废物委托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相关固体废物处置协议见附件。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7.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及现场调查,《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固化涂料和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及各项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产生废水,固废去向明确,符合验收要求。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固化涂料和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汉飞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固化涂料和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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